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09日(星期一)至12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oneking@zone-k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16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仝先生
财务总监:陈晨先生
独立董事:叶海影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16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09日(星期一)至12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oneking@zone-k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仝先生
电话:0571一86897252
邮箱:zoneking@zone-k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中安”)持有公司股份由7,186,815股减少至6,713,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5%下降至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天津中安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天津中安持有公司股份7,186,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28,321股(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2,774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85,547股(不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2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股东天津中安出具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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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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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