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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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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85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执行和解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3.涉案金额:2,212.5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已将股权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对本事项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本次通过分红款抵销后,公司将减少对中冀投资的其他应收款,并同步冲回部分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现金流、利润的影响将根据最终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3年4月,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中冀投资退还公司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2023年4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2023年5月,中冀投资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年6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裁定中冀投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3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6民初182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冀投资返还公司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中冀投资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2民终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4月,因中冀投资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212.52万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2024年9月,公司收到执行款项111.14万元,被执行人中冀投资尚需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余额为2,101.38万元。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京0106执4798号《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调查,因本案目前不具备执行条件,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4月26日、8月26日、12月2日、2024年2月27日、4月9日、4月20日、8月31日、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索引:2023-024、2023-025、2023-079、2024-020、2024-026、2024-065、2024-069。

二、诉讼的进展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哆可梦向中冀投资派发分红1,236.96万元,中冀投资自愿将上述股东分红款转让给公司所有,用以清偿其应付公司的股权诚意金款项。

经前期法院执行划转111.14万元、以及本次通过哆可梦分红款抵销1,236.96万元后,中冀投资累计已履行还款义务1,348.10万元,尚需向公司履行的款项余额为864.42万元。

2.鉴于本案涉及的债权已有大部分款项获得清偿,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愿意在本案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1)中冀投资承诺如哆可梦后续仍有向其派发股东分红的款项,中冀投资将同意相关股东会决议并愿意配合公司相关工作,中冀投资应得分红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直至全部付清。期间如中冀投资有供可执行的其他财产,中冀投资将积极予以偿付。(2)公司同意向法院申请解除中冀投资法定代表人耿建明的限制消费令及撤销耿建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递交相关申请书。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的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已将股权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对本事项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本次通过分红款抵销后,公司将减少对中冀投资的其他应收款,并同步冲回部分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现金流、利润的影响将根据最终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和解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86

关于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为新增授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2.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绿发资产、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21,3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担保方式不变,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2024年度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绿发资产、绿发城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由不超过6,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7,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月21日、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额度1,000万元,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协议》。

三、《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保证人: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实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绿发资产、绿发城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300万元,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后,担保发生额为2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3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