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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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4-043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北京时间16: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82,130,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9,879,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251,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251,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251,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6%。

2、公司董事长韩士发,董事孙刚,独立董事马凤云、陈红柳,监事会主席李雯娟、监事李旭、王婧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韩铁柱列席了会议,董事李圣君、杨华强、副总经理王加凡以通讯方式参与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02,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1%;反对36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3%;弃权4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927%;反对36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272%;弃权4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舒知堂、解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