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七名,实际参加监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或“公司”)本次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3,088,3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12月6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72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2,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0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8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287,991,834.03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6亿元(含4.6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资金归还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烽火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烽火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
综上,国金证券对烽火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5、议案7-8、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