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26、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16,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8.64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8.59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鲁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16),根据《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鲁泰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0.50元人民币(含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9日。
根据《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鲁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64元/股调整为8.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8.64-0.05)=8.59元/股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0.50元人民币(含税)。因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将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7,306,010股为基数(其中,A股591,180,045股,B股226,125,965股),每10股分配现金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865,300.50元(其中,A股派发现金红利29,559,002.25元,B股派发现金红利11,306,298.25元)。扣税后,A股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香港结算(深股通)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45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股东大会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19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1港币=0.9239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9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1、截止2024年12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截止2024年12月23日(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4年12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24年12月23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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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鲁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七、其他事项说明
1、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最晚于2025年1月25日(含当日)填写附件所示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签章后请寄至本公司证券部。
2、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5年1月25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八、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81号
咨询联系人:郑卫印 李琨
咨询电话:0533-5285166 传真电话:0533-541880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代扣代缴完税事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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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