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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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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4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1日10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4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1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爱玲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已由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5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4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投资”)拟为贵州金正大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以下简称“瓮安工行”)5,569万元的贷款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拟为贵州金正大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以下简称“瓮安贵州银行”)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08-26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颜明霄

5、注册资本:66133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选矿;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水泥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贵州金正大10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393,091.38万元,净资产78,797.79万元,负债315,227.80万元,资产负债率80.19%。(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24年1月,贵州金正大分立为贵州金正大和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171,032.26万元,净资产16,438.75万元,负债155,546.48万元,资产负债率90.9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10,569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子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融资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2.73亿元人民币,占2023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8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2.6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4年9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4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48.3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1.21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0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05.3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4年9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0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96.1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是在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