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78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79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独立决策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神教育”)股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 本次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豆神教育股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独立决策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豆神教育股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本次拟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拟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豆神教育于1999年1月8日成立,并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300010.SZ),主营业务主要为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和直播电商业务、文旅游研学业务、智慧教育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有豆神教育61,057,556股,占豆神教育总股本的2.95%,将于2024年12月29日解除限售。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持有的豆神教育股票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处置方案
1、交易时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2、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3、交易价格:根据股票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处置。
四、本次处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择机处置豆神教育股票资产,可以获得投资收益,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实际发展需要,择机处置豆神教育股票资产。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处置豆神教育股票资产仅为公司初步意向,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处置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股份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80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09:30-11:30,14:00-16:0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3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zwhlgroup.com
邮政编码:100123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
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12月26日15:00前送达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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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