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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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申请和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各类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履约保函等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潘叶江先生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与授信银行签署单笔借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业务的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2、披露情况

议案1、2、3、5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7、8、9已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提示和说明

议案1、2、3、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2:00及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4年12月27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0760-22839992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

电子邮箱:002035@vatti.com.cn

5、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提案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在表决意见相应栏中打“√”。

2、股东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较2024年无变化。综合授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申请和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各类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履约保函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潘叶江先生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与授信银行签署单笔借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业务的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