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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子公司广东嘉寓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4-097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子公司广东嘉寓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破产清算事件概述

2024年8月23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嘉寓”)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听证通知书》《破产清算申请书》等材料,申请人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对广东嘉寓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3破申884号],法院已裁定受理对广东嘉寓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广东嘉寓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二、本次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03破618号],法院已指定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嘉寓管理人。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10月24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对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月13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理想时代大厦16A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田力、陈卓;联系电话:13809880670、1355489820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三、风险提示

1.广东嘉寓已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其相关事务由管理人接管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广东嘉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利润和资产额等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主动配合法院的相关工作,并依法及时履行相关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03破618号]。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