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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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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4-04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本”)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期限壹年,在该额度内,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提前偿还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公司对上述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之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中邮资本借款金额为14,997.40万元,目前实际借款余额为0。

一、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期限壹年,在该额度内,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提前偿还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公司对上述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产”)持有公司32.98%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持有中邮资产100%股权,中邮资本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二)项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本项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中邮资本借款金额为14,997.40万元,目前实际借款余额为0。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邮资产持有公司32.98%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持有中邮资产100%股权,中邮资本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中邮资本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7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16层甲3-1601

注册资本:958,14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尔纲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邮资本总资产为192.45亿元,净资产为190.06亿元,2023年净利润952.58万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壹年;

3、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借款用途:补充运营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偿还贷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是否担保或抵押:无担保和抵押。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本公司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申请借款主要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偿还贷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董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了解了相关事宜,意见为:本次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能够有效解决湘邮科技的融资需求,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既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借款利率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符合市场行情。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