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4-05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上海千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千希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千希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千希益”、“上海千希睿”、“上海千希智”,合称“三个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发生变更,不再与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涛博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仍需持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目前公司的股价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将持续遵守该规定,在满足法定条件之前不会减持任何股份。同时,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6个月内相关方仍将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并继续遵守《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涛博士及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关于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朱涛博士不再继续担任三个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涛博士与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朱涛博士与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情况
朱涛博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为三个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支配三个员工持股平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和朱涛博士为一致行动关系。在各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滥用自身控制地位的情形。
因朱涛博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官,目前主要负责管理疫苗研发项目相关的事务,包括研发进度、临床试验、技术完善等工作。三个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众多持股员工、合伙人及其合伙份额的管理,朱涛博士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管理的时间、精力有限,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保障三个员工持股平台运营管理的进行,经上海千希益、上海千希睿及上海千希智各自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海千希益、上海千希睿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李炜,上海千希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董小曼,李炜及董小曼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千希益、上海千希睿及上海千希智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涛博士持有公司股份17,984,200股,上海千希益、上海千希睿及上海千希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474,600股、3,299,475股、1,207,150股,朱涛博士与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965,425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0.4932%,因此朱涛博士与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朱涛博士不再担任三个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后,朱涛博士持有公司7.267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之一。三个员工持股平台新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上海千希益、上海千希睿及上海千希智分别持有公司1.4042%、1.3334%、0.4878%的股份。
三、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直接持有公司7.2638%的股份;朱涛博士直接持有公司7.2678%的股份,并通过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3.2254%的股份;DONGXU QIU(邱东旭)博士直接持有公司6.9162%的股份;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博士直接并间接通过其实际控制的CHAMPDEN LLC、Medicharms LLC合计持有公司6.6010%的股份,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博士的配偶SHOU BAI CHAO(巢守柏)博士直接持有公司0.0202%的股份。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朱涛博士、DONGXU QIU(邱东旭)博士及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博士合计可控制公司31.294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朱涛博士、DONGXU QIU(邱东旭)博士及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博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将减少为28.0690%。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相关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引起的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
2、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变动事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仍需持续遵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同时,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6个月内相关方仍需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并继续遵守《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将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