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转债代码: 118029 转债简称: 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凤凰智慧城富淼科技总部大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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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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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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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富淼转债”的股东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坤、陈护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富淼转债”实施修正条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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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前转股价格:19.77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8.43元/股
● 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富淼转债”2024年12月17日暂停转股,2024年12月18日起恢复转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号)文同意,公司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富淼转债”,债券代码“118029”。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富淼转债”自2023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2月1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0.26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2460 元/股,2023年6月5日起转股价格从20.26元/股调整为20.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413元/股,2024年5月 27日起转股价格从20.01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8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7元/股向下修正为18.43元/股。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结果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4.31元/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4.79元/股,本次修正后“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4.7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7元/股向下修正为18.43元/股。
调整后的“富淼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8日起生效。“富淼转债”自2024年12月17日停止转股,2024年12月18日起恢复转股。
同时在本次“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生效之日起(即2024年12月18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