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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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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树林先生及蒋小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07,9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675%,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2,642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05,284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91%,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0000%。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陈树林先生与蒋小明先生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05,2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83%,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00%。截至2024年12月19日,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且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注:(1)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比例”为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上述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在《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在持股流通限制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2、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陈树林先生、蒋小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