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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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并自2024年12月27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2024年于境外主要交易市场的其余节假日安排详见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广发全球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年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3)若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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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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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并自2024年12月27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2024年于境外主要交易市场的其余节假日安排详见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3)若境外主要交易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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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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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发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为“恒生消费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从2024年12月27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广发景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21552,C类基金代码:021553,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11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5年2月7日。根据《广发景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景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景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4年12月31日,即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发售公告等文件对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香港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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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发中证香港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为“HK创新药”,扩位简称为“港股创新药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中证香港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从2024年12月27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广发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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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发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汽车港股”,扩位简称为“港股汽车ETF”。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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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