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528,980,000.00元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482个日历天,计划工程竣工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设计技术优势及项目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带动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本项目实施将为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衡设计”)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DK2024008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合同签订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DK2024008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
合同金额:528,980,000.00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发包人
公司名称:苏州元腾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88号建屋大厦1501室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8月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联合体成员(本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
公司名称: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
法定代表人:黄建华
注册资本:3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勘察;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全称):苏州元腾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包人(全称):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工程名称:DK20240081地块项目
2、工程内容:工程总承包
3、合同价格为:人民币528,980,000.00元人民币
4、总工期:482个日历天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5、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对应价款的75%作为月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设备采购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的90%;工程整体竣工并完成结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采购费结算价的97%;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采购费结算价的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工程相应缺陷保修责任履行完毕且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由发包人无息支付。
6、违约责任:因承包人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每延误一日,承包人应承担的误期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
7、争议的解决程序: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合同双方盖章。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设计技术优势及项目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带动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本项目实施将为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不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交易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项目的开工、施工和竣工受到业主方等实际情况的影响,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