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
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
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战略合作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于2024年12月24日签订,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战略合作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战略合作协议》履约期限较长,在《战略合作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威”)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基于面向全球市场及未来更多方面深入合作、共同发展,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产品供应、技术交流、高层互访、海外基地建设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沟通、交流及合作,推动双方互利共赢。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延铭
注册资本:1,127,286,261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209号(A厂房首层南区)
关联关系:珠海冠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
经查询,珠海冠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锂电隔膜材料生产、开发、加工、销售等方面,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全面的合作。2025-2031年期间,双方将在产品供应、技术交流、高层互访、海外基地建设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沟通、交流及合作,推动双方互利共赢。
战略合作协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签署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0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作关系。合同有效期满前,若双方针对合同内容无变更或未发出解除合作关系通知,此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战略合作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同同时适用于乙方与甲方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UNIMX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珠海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业务。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凸显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的优势地位,为公司隔膜产品在海内外市场的进一步推广带来积极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五、风险提示
(一)《战略合作协议》履约期限较长,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