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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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31,324.8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4,720,708.25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9,723,726.8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3,912,963.9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33,912,963.99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166,566,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447,000股后的股本165,11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35,7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经营、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