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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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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含截至董事会召开日未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金额)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6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一)海通期货财富匠心100系列10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24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海通期货财富匠心100系列10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海通期货财富匠心100系列10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3、认购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资产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资产管理人: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6、开放期:本计划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半年内只允许参与,不允许退出。本计划每周最多开放3个交易日,具体开放日期及开放方案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参与、退出。

7、投资范围:

固定收益类: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其他:债券正回购、契约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非标除外)、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非标除外)、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等。本计划可能投资于债券回购。

8、相关风险:本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税收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投资标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同时亦存在本产品的特殊风险。

9、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中信证券资管财富稳进50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24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中信证券资管财富稳进50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财富稳进50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类型:混合类、基金中基金(FOF)类

3、认购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资产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资产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开放期:锁定期为产品自成立日起始后的180个自然日(含),投资者不得在锁定期内的开放日办理退出业务。本计划成立后,投资者提出开放日申请,经管理人同意,并满足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在管理人设定的开放日提交参与和退出申请。

7、投资范围:

债权类资产;参与债券正回购;股权类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含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交易的股票、定向增发等)、港股通股票;

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国债期货(不含实物交割)、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管理人选定的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含 QDII 与 QDLP 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并由托管机构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相关风险:本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标的风险、通过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税收风险;托管风险;管理人或托管人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有权机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采用第三方数据信息的特殊风险;被动突破投资比例或投资限制的特殊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同时亦存在本产品的特殊风险。

9、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公司通过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尽管公司在认购理财产品时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委托理财事项受宏观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多重影响,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委托理财产品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本身的一般风险及特殊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投资金额严格按照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5、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中实际收益金额,实际年化收益率均按公司已收到的金额计算。

五、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1、2023年04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的10,000万元人民币的“善缘金20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管理人事项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4年04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国泰君安君享优品甄安FOF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4年10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西南证券添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2024年11月0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华龙证券金智汇金债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4年11月0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中邮证券鸿裕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4年12月0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2,000万元人民币的“东证融汇汇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24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海通期货财富匠心100系列10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2024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中信证券资管财富稳进50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金额为36,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委派赵鑫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晓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俊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2024年0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函》。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俊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鉴于工作调整,根据中审众环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指派孙奇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信息

孙奇,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为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三、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孙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孙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函》。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博书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75人,代表的股份数为151,852,072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39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的股份数为145,885,252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代表的股份数为5,966,820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4%。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7人,代表的股份数为6,442,10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的股份数为475,28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代表的股份数为5,966,820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 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793,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9%;反对1,0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4%;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3,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675%;反对1,0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6%;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9%。

2、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2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5%;反对1,88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3%;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459%;反对1,88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829%;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2%。

2、表决结果

通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