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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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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52,835,749.82元及相关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重大诉讼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裁定,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可获得业绩补偿款3,032,749.82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因目前暂未收到相关款项,以及其他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与朱涛、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州景耀”)签署了《公司与滨州景耀与朱涛关于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因朱涛承诺的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聚建筑”)2022年的利润目标未能实现及违反了回购别墅的承诺,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南海区法院”)提起诉讼,佛山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级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6民终16589号】,佛山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朱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4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4.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6%,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76.5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28.1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裁定,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可获得业绩补偿款3,032,749.82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因目前暂未收到相关款项,以及其他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6民终1658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芝股份,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