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ST天邦 公告编号:2024-129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6日15:00在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多功能会议厅(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818号虹桥天地北区1号楼1102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邦辉;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2人,代表股份385,476,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40,944,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4人,代表股份44,531,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1人,代表股份53,560,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9,02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4人,代表股份44,531,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850,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27%;反对24,595,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06%;弃权2,030,5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4,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876%;反对24,595,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12%;弃权2,030,5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杨军、鲍金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4)承义法字第00330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