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11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根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41.7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897.6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6.43%。
●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第112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进一步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于2016年8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4月10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8月,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月、7月依法清算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除此之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仍继续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7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417,202.0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8,976,115.95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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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概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拟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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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5月18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59.69元,为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决议将原计划投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47.90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020年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决议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4月19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4,712.47万元,公司决议将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14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一并全部转为投入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6,472.03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123.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41.7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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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14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一并全部转为投入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注2: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异”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值为自2023年4月该项目共线建设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优化项目设计布局、严格控制采购成本、节约各项投资支出,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同时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后全部节余资金金额6,541.7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6.43%(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后的全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节约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通化东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化东宝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通化东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11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君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