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麻醉、导尿、泌尿外科、护理、呼吸、血液透析等领域,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于普通开放手术、微创手术,急救和护理等。
自成立以来,公司以扎根临床、保证质量和勇于创新作为立足的根本,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丰富产品结构、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推动生产自动化项目,大力开拓海内外市场。通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客户优化、机制建设、管理改进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效,经营状况持续向好。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773.54万元,同比增长1.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59.39万元,同比增长23.25%。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产品研发为驱动,精益生产为基础,秉承严谨、向上、和谐的精神,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不断总结经验,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为客户、股东、社会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公司自2015年上市以来,每年都会进行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30%。公司2021-2023年三年累计分红285,921,662.55元(含税),占2021-2023年三年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61.47%,其中2023年度现金分红率为76.15%。
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分红决策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突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国内医用导管行业龙头企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强大的柔性制造能力、非标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等自动化生产工艺以及先进的粘接技术、焊接技术、导管尖端成型技术等,自上市以来,持续进行生产自动化升级和改造,近三年累计开发自动化设备37套,其中28套已投入生产,大大提高了公司产能和生产效率,进一步改善了产品的质量与工艺;在研发方面,公司拥有独特的原料配方、领先的抗微生物粘附技术、亲水涂层技术、导管控弯技术、高压球囊成型技术、基于监控功能的可视、测温及测压等传感技术,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临床需求,聚焦重点产品,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加快创新产品的开发进程。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288项专利,其中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30项;在产业协同方面,公司不断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用耗材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的柔性生产,全面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打造全产线卓越制造能力,通过规模化优势不断提高产品性价比和综合竞争力。
四、拓展沟通渠道,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利用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现场参观活动、券商策略会等渠道,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真实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有效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多维度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出席并就公司业绩和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通过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10余条;接待投资者调研10余场。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进一步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投资者沟通的针对性、有效性,以高质量的投关工作提升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五、优化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17个内控制度,制订了《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合规底线,加强规范治理体制建设,根据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健全科学制度体系,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督。
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董监高等人员参加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董监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督促董监高忠实、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机制,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说明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中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到政策调整、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广源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向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段嵩枫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紫薇、陈启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