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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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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增补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学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董事会组成情况

经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粘建军先生、蔡红君先生、孙培刚先生、王晓成先生、张学伟先生、韩璐女士、王大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

目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张学伟,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书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9.12-2020.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巡察组组长;

2020.11-2020.11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巡察组组长;

2020.11-2021.10 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1.10-2023.05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副书记;

2023.05-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书记;

2024.12-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

张学伟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学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孙培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说明》。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说明》。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调整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2024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粘建军先生

7.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1,475,769,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19,109,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56,6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2人,代表股份57,8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1人,代表股份56,6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449,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6%;反对904,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4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39,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5%;反对904,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6%;弃权4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50,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4%;反对901,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3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40,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40%;反对901,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2%;弃权3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85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弃权3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89,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72%;反对85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1%;弃权3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59,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0%;反对867,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弃权3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50,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8%;反对867,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7%;弃权3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354,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反对1,16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2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44,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53%;反对1,16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4%;弃权2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祯、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