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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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陈德球先生的辞任申请。因工作原因,陈德球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一切职务。
鉴于陈德球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陈德球先生将继续履职,直至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陈德球先生未持有与本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陈德球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陈德球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本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陈德球先生对本公司的付出和贡献。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钱爱民女士的任职资格,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提名钱爱民女士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选举独立董事事项提交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钱爱民女士简历
附件:
钱爱民女士简历
钱爱民女士,54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司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会计学会数智财务分会副会长。钱女士在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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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提名钱爱民女士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提交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将另行刊发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