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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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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41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因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荣利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光、林如海、陆健、陈敏、王卫永。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衍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总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永顺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永顺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结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对原《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同意设置公司2024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关联董事高荣利先生、张前先生、周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共6名,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2025年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2025年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43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最低风险等级、具有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顺泰”)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总额度。委托理财的产品范围是收益较优、最低风险等级的具有保本性质的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降低财务费用,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年度委托理财总额度。

3.投资方式

仅限于购买最低风险等级、具有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总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最低风险等级、具有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金额和期限等,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将实时跟踪关注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永顺泰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5.《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4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品种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普通远期、窄区间远期、封顶远期、期权和掉期等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衍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特别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衍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大麦为原料加工生产成麦芽进行销售,大麦采购90%左右为进口,麦芽产品销售约15%-30%为出口,其余均为内销,公司进口原材料需支付的美元与出口产品收到的美元相抵后仍有大量的美元购汇需求。为防范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时购买银行外汇衍生产品,以控制外汇风险,锁定人民币兑换为外币所需支付的金额。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5.36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金融机构提供的普通远期、窄区间远期、封顶远期、期权和掉期等产品,衍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交易期限: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受国内国际经济政策和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产生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外币业务匹配,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顺泰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订了相关的业务操作指引和风险控制措施。永顺泰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永顺泰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5.《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