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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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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4-072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万股。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2,720,000股减少至642,71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642,720,000元减少至642,710,000元。

2、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其名下37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注销。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2,710,000股减少至616,5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642,710,000元减少至616,500,000元。

二、债权人通知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3期16层

联系人:陈先生

邮编: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242575

联系传真:0512-67242575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168号,托尼洛兰博基尼书苑酒店,凝香阁。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金成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7,648,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9725%。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1,46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1.11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187,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1.853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3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68,407,5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4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88,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41,3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3,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43%。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该议案其下子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585股,反对1,644,400股,弃权77,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44,400股,弃权77,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385股,反对1,663,100股,弃权59,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100股,弃权59,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2.06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2.07 限售期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2.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2.0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941,385股,反对1,554,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94,285股,反对1,554,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16%。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17,8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73,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70,7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73,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1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945,7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98,6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8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27,985股,反对1,667,6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7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0,885股,反对1,667,6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3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3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3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8、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3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91,2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113,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5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44,1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113,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45,979,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38,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0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86,2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2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39,1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945,7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98,6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81%。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4,585股,反对1,661,0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7,485股,反对1,661,0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55%。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554,685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28,832,3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0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45,926,3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46,039,7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798,685股,反对1,549,800股,弃权5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81%。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45,926,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45,926,5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485股,反对1,663,2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6%。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45,926,385股,反对1,663,4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685,285股,反对1,663,400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3%。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丁一律师、周赟律师

(三)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