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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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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号)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1,159股,发行价格为38.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3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80,611.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0,619,37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2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18、2023-036号)。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870.58万元(包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4-098)。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注:本账户包含“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增资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及部分银行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