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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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5-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0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联席

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公司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1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海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先生深耕行业多年,专注于科技创新及行业可持续发展,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事务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以其前瞻性的行业洞察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及管理能力指导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新设解决方案事业群,重点服务于公司“以场景为主体、客户为中心的”的经营理念,持续洞察客户需求,为集中式、分布式应用场景提供一站式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同时致力于“新型微电网”、“零碳园区”等新应用场景的构建和推广,为行业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公司联席董事长高海纯女士将兼任公司解决方案事业群总裁,致力于领导公司由光伏产品制造商向光储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引领光储融合新场景的发展,助力公司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本次选举能够更好地执行公司战略蓝图,构建可持续的新型能源体系。同时,高海纯女士担任公司联席董事长后,将协助董事长开展董事会日常工作,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并发挥战略指引作用。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简历

高海纯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布朗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历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6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解决方案事业群总裁。

高海纯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春艳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纪庆先生为叔侄关系。截至目前,高海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79股,另外持有海南凝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凝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538%的合伙权益,海南凝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3,163,562股;持有海南携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携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691%的合伙权益,海南携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186,007股;持有海南赢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赢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9798%的合伙权益,海南赢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551,393股;持有海南锐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锐泽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3215%的合伙权益,海南锐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704,731股;持有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890%的合伙权益,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901,068股。除前述情况外,高海纯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