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5年1月3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四日
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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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募REITs交易情况的提示
2025年1月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5.480元,当日涨幅为6.04%。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业绩情况
本基金的基础设施项目为哈密东南部山口光伏园区150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通过光伏发电系统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所发电量主要通过哈密南-郑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即“天中直流”)送往河南销纳,并按照购售电合同进行电费结算。电力销售收入通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获取。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根据《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2024年第3季度,基础设施项目预计实现结算电量6,365.46万千瓦时,电力销售收入47,290,664.06元,本基金自成立日(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可供分配金额69,827,950.34元。
四、价格变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影响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和内部收益率降低/提高。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一)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REIT的2025年度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111,082,950.46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3.879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11,082,950.46/(3.879×300,000,000)=9.55%。
2、如投资人在2025年1月3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5.48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111,082,950.46/(5.480×300,000,000)=6.76%。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5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2025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预测表及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4]30536号)披露的2025年全年度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本基金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
2、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二)内部收益率(IRR)说明
内部收益率(IRR)为使得投资基金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折现现值等于买入成本的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测算的内部收益率(IRR)基于本基金发售时《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降低/提高。全周期内部收益率的计算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3.879元/份,预测该投资者剩余存续期内基金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6.98%。
2、投资人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5年1月3日收盘价5.480元/份,预测该投资者存续期内基金全周期内部收益率预测值约1.35%。
以上IRR预测值系基于本基金发售时《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申请募集基础设施基金所涉及的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组价值评估报告》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因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不代表投资者未来实际可得的IRR。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六、其他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