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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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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5-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5-001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刘彦丽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刘彦丽女士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彦丽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刘彦丽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专注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刘彦丽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LOU JING(娄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琦先生拥有丰富的资本运作、公司治理、战略投资等管理经验,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张琦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21-83297676

电子邮箱:ir@3s-guojian.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附件

简历

张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职于和君咨询、九鼎投资、松禾资本、晋商控股联盟、三生制药。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作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访问学者;2021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三生制药投资总监;2022年3月至今兼任辽宁三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公司治理、战略投资等管理方面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5-002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通讯和现场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LOU JING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刘彦丽女士因工作重心调整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辞职后刘彦丽女士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制定《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