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债务重组的总金额为42,418,203美元(参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7.2429),折合人民币约3.07亿元;
● 公司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与海外客户Solar Long开展单晶电池片/硅片业务,累计形成的应收账款为104,618,203美元。截止目前,已累计回款约62,200,000美元,回款率为59.45%,公司对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42,418,203美元进行债务重组;
● 本次债务重组减少公司应收账款2,966.8万美元,按照一年期账龄计提比例5%测算,将转回公司坏账准备148.34万美元,对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
● 本次债务重组后尚余12,750,203美元应收账款,积极进行回笼;
●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为30.7亿人民币,本次债务重组总金额为3.07亿元,占比为10%,故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01月0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尽快收回货款,降低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减少公司坏账损失风险,公司决定与SOLAR LONG PV-TECH(CAMBODIA)CO.,LTD(以下简称“SOLAR LONG”)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近日签署了《江阴晶樱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与SOLAR LONG PV-TECH(CAMBODIA)CO.,LTD.之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协议”)。(江阴晶樱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晶樱”)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公司)
根据江阴晶樱与SOLAR LONG签署的购销合同约定,但截至公告披露日,SOLAR LONG仍有超期未付货款42,418,203美元,经过协商,双方拟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
根据《债务重组协议》,SOLAR LONG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布雷诺县云壤乡司达村及巴德朗乡布腾村西港特区内的工业用途不动产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抵债资产”),(其中:土地面积合计99,187.68平方米,自建建筑厂房面积72,341.39平方米)无偿转让给JINYING PV-TECH(CAMBODIA)CO.,LTD.,同时SOLAR LONG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将现有一级库存组件(“存货”)按PV-infolink现货价格零对价给予甲方,以抵减SOLAR LONG对公司的部分欠款。(注:JINYING PV-TECH(CAMBODIA)CO.,LTD.为公司的境外控股子公司。)
抵债资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抵债金额以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1330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抵债资产作价2,400万美元。同时双方同意将乙方现有库存全新一级组件(66.68兆瓦)按PV-infolink现货价格0.085美金/瓦结算,抵债组件作价566.8万美元,上述两项合计,乙方抵债资产共计作价2,966.8万美元。
本次债务重组后,尚余12,750,203美元应收账款按一年期账龄计提5%坏账损失,同时积极进行回笼。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SOLAR LONG PV-TECH(CAMBODIA)CO.,LTD.
法定代表人:汤永明
注册地址:A-03-02 at SIHANOUKVILLE S E Z (Phum Pou Thoeung, Bet Trang Commune & Phum Smach Deng,Ream Commune, Prey Nob District, Preah Sihanoukville Province,Cambodia)
三、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重组协议的总体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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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阴晶樱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SOLAR LONG PV-TECH(CAMBODIA)CO.,LTD.
丙方:JINYING PV-TECH(CAMBODIA)CO.,LTD.
第一条 债务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在购销合同项下乙方尚欠甲方货款42,418,203美元。
第二条 债务重组方案
1、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布雷诺县云壤乡司达村及巴德朗乡布腾村西港特区内的工业用途不动产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抵债资产”),其中:土地面积合计99,187.68平方米,其中74,200.09平米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日为2052年11月30日(土地合同编号SSEZ-SLP20221123),24,987.59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日为2053年1月31日(土地合同编号SSEZ-SLP20230113),全部土地使用费用均已付清,乙方自建建筑厂房面积72341.39平方米,在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无偿转让交付给丙方,并在该期限内向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限公司提交抵债资产转让给丙方(简称“过户”)的申请手续,丙方应当予以配合。后续由丙方将抵债资产无偿转让交付并过户给甲方或甲方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柬埔寨新设全资子公司,同时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将现有一级库存组件(“存货”)按PV-infolink现货价格零对价给予甲方,以抵减乙方对甲方的部分欠款。
2、乙方承诺,抵债资产及存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未设定抵押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不存在被查封、征用、拆迁或者受到其他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任何租赁情形。
3、抵债资产金额以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抵债资产作价2,400万美元。同时双方同意将乙方现有库存全新一级组件(66.68兆瓦)按PV-infolink现货价格0.085美金/瓦结算,抵债组件作价566.8万美元,上述两项合计,乙方抵债资产共计作价2,966.8万美元。
4、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柬埔寨全资子公司设立之前,甲方指定丙方与乙方办理上述抵债资产的转让交付及过户手续;待甲方柬埔寨全资子公司设立之后,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抵债资产向甲方或甲方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柬埔寨全资子公司的无偿转让交付及过户手续,丙方须无条件配合。
5、丙方将抵债资产及存货转让交付并过户给甲方或甲方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柬埔寨全资子公司且将前述第3项存货全部交付并验收通过后,在乙方债务中抵减2,966.8万美元,其余所欠货款乙方须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6、如果因乙方责任导致抵债资产未能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无偿转让交付并过户给丙方的,或者抵债资产存在任何与本协议第二条第 2 款中乙方承诺不一致情形的,或前述第 3 项存货交付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且乙方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相应部分的以物抵债协议,乙方仍应当向甲方偿还未能通过以物抵债实现清偿的债务,并承担与该部分未能清偿债务相关的违约责任。
7、如乙方未能按照复函中的安排向甲方足额按期偿还所欠货款,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清偿所欠全部货款,并按照购销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损失赔偿及其他合同项下责任。
第三条 各方的承诺及保证
1、各方承诺并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履行了各自全部必要的审核和批准程序,获得了所有必要的授权。
2、各方承诺及保证:因抵债资产过户产生的各项税费,按抵债资产所在地相关规定由丙方承担;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以及其其他与抵债资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在乙方向丙方交付抵债资产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向丙方交付抵债资产后则由丙方承担,乙方需保证该厂区厂房及水电基础设施、消防等完好并可使用。
3、丙方承诺,待甲方或甲方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柬埔寨全资子公司设立之后,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抵债资产向甲方或甲方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柬埔寨全资子公司的无偿转让交付及过户手续。
四、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债务重组,有利于公司收回应收账款,减少公司坏账损失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相对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受光伏行业整体市场疲软及美国政府对东南亚光伏制裁的影响,剩余货款金额仍存在回收困难的可能,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因此,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利润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备文件:
1、《江阴晶樱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与SOLAR LONG PV-TECH(CAMBODIA)CO.,LTD.之债务重组协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