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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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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ST导航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月6日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7万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76%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人数:6人

根据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独立董事张洋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03)。

4、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月15日为授予日,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563.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545.70万份股票期权。在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首次授权日之后至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期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定的46名激励对象中,存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名变更为43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原首次授予激励名单中的激励对象。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合计17.50万份,调整后,公司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45.70万份。前述未实际授予股票期权自动失效,不再继续授予。

7、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67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1月1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

2、授予数量:67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6%。

3、授予人数:6人。

4、行权价格:38.82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关于预留部分剩余未授予股票期权的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部分股股票期权共计140.80万份,公司本次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67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预留部分剩余未授予的73.80万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不再继续授予。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40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关于不可行权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行权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内,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可由公司办理行权事宜;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在各行权期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并注销,不得递延。

8、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基准年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2022年、2023年二年主营业务收入(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的平均值。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行权期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对应行权期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设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结合考评激励对象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贡献度确定考核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权益注销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月6日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67.00万份

3、股票期权名称:理工导航期权

4、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784 、1000000785、1000000786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4年12月30日用该模型对预留部分授予的67万股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1.26元/股(公司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9.77%、16.18%、16.76%(分别采用上证综指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采用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0日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四、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授予情况相关内容一致。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人员名单及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