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余泰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泰重”)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公司”)股份8,555,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1%。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9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0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新余泰重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44,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新余泰重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新余泰重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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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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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新余泰重未针对本次减持计划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兼职管理的要求,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德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李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李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李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李明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附件:李明先生简历
李明,男,1960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长聘教授,先进信息材料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电子材料技术研究所所长,微电子材料学术带头人。李明教授本科、硕士毕业于东北大学,在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电子化学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曾在日本电子封装企业三井高科技从事封装材料与技术的研发多年,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微纳电子互连材料成形理论与应用,低温固态键合方法、芯片微通道高保形有机绝缘膜水相成膜方法、高密度微凸点成形技术等,并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先后承担了国家 02 重大科技专项、科技部 973 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面上、科技部国际合作、上海浦江人才计划以及国内外企业合作等项目,共发表学术论文 200 余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50 余项,曾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分会“突出贡献奖”等。李明教授还担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理事、上海市电子学会副理事长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李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2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2日
至2025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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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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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月16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dbkj@darbond.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邮编:265618
电话:0535-3467732
传真:0535-3469923
邮箱:dbkj@darbond.com
联系人:于杰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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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