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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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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拟增加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议案》,该事项仍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部分增加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拟增加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五)投资期限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

本次拟增加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合计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交易所要求出具的专项报告鉴证费用5万元,母公司单体审计费用5万元。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