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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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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8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记录,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田俊先生因工作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丽颖、马传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8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李素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素珍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李素珍,1981年生,女,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在读,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人力资源师资格证书。2000年7月进入新东方油墨,2009年,调任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东方通讯》主编、总裁秘书、技术管理办副主任、行政总监,现任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李素珍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