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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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舒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及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赵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长舒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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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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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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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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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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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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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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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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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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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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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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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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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子为、陈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沪工转债”2025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六)出席对象:
1、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沪工转债”数量为296,53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2.9712%。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6,53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子为、陈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