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参股公司股权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5-075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参股公司股权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质押直接持有的参股公司新港海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海岸”)20%的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3亿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投资人共同购买新港海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厦门建达信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汇杰佳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购买新港海岸的部分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联合投资人共同购买新港海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参股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质押直接持有的参股公司新港海岸20%的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33亿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用于支付股权收购对价及相关税费或置换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新港海岸股权收购价款及相关税费。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涉及的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具体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质押担保事项涉及的债权本金数额、出质股权数额等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质押上述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质押标的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港海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23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皮德义
注册资本:719.039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8号楼8层802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委托加工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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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主要业务情况
新港海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高速数模混合IC设计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港海岸主要从事时钟芯片、高速接口芯片、车载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是全球范围内少数几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钟芯片设计公司,产品已在行业头部客户量产,应用覆盖通讯基站、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通信基础设施以及笔记本电脑等领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质押直接持有参股公司新港海岸20%的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用于支付股权收购对价及相关税费或置换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新港海岸股权收购价款及相关税费。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涉及的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具体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质押担保事项涉及的债权本金数额、出质股权数额等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拟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53.20%、26.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质押直接持有的参股公司新港海岸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本次交易的实际需求采取的融资行为,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及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5-073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7,084.75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和根据项目工程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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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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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增加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增加后投资总额由39,104.84万元增加至49,104.8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1,104.84万元增加至41,104.8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注2: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2024-048)。
注3: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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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3、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前述尚需支付的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包含尚未支付的相关款项。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款项,相关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仍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和根据项目工程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5-074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经前次审议截至本次计划起始日前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经前次审议截至本次计划起始日前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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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情况,不包括尚需支付的款项。
注2: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7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7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最近12个月(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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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实际收益具体为最近12个月赎回相关产品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最近一年归母净资产、归母净利润为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归母净利润的绝对值。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7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