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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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5-044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公司副董事长金永传,董事王健、范雯烨、刘耀武因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题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浩、刘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