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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6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俊安先生、彭梦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一)陈俊安先生

陈俊安,男,199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进入芯联集成工作,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芯联动力会计。2025年1月至今,任芯联集成、芯联动力审计专员。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任芯联集成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陈俊安先生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安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彭梦琴女士

彭梦琴,女,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7年历任绍兴越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行政助理、运营主管。2018年至2019年任中芯科技投资助理。2019年至今,任芯联集成PR专员,2021年至2025年12月,任芯联集成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彭梦琴女士未持有芯联集成股份,与持有芯联集成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芯联集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梦琴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7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张毅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伟、徐启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