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9,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9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余谷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9,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9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陈科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9,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9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披露《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并分别于2025年11月4日和2025年11月15日披露《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陈一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1,761,000股,余谷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3,734,900股,陈科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1,855,0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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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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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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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总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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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总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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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总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