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专家、
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5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专家、
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概述
金元贵先生、朱卫东先生、张金雄先生、高文明先生、刘文平先生、徐庆先生、徐官南先生、王亚东先生等合计8名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于2025年6月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务上离任。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持续获取专业资源支持,公司拟聘任上述相关人员为公司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分别签订《高级顾问、高级专家服务协议》,继续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创新研发等领域提供指导建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具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本次拟聘任的相关人员为高级顾问、高级专家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高级顾问、高级专家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认为:公司拟聘请相关人员担任公司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安排,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明确了服务范围、期限等,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上述相关人员为公司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高级顾问、高级专家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拟聘任的上述8名相关人员为公司已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其离任期限未满12个月,均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金元贵,男,公司创始人,高级工程师,1939年11月出生,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曾任公司董事长、董事。
(2)朱卫东,男,助理工程师,1954年6月出生,200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裁。
(3)张金雄,男,高级工程师,1957年11月出生,2002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总监。
(4)高文明,男,高级工程师,1965年8月出生,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5)刘文平,男,高级工程师,1965年6月出生,2004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6)徐庆,男,副研究员,1964年2月出生,2009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7)徐官南,男,高级工程师,1963年2月出生,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裁。
(8)王亚东,男,高级工程师,1965年7月出生,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除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上述8名相关人员均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且经查询,以上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拟聘任的相关人员利用其积累的专业知识、资源和经验,向公司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意见,专家、顾问服务费用系综合相关人员在任时的薪酬水平、各自专业资历、行业影响力、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与相关人员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金元贵、朱卫东、张金雄、高文明、刘文平、徐庆、徐官南、王亚东
(二)主要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聘用乙方为公司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其中金元贵、朱卫东、张金雄均聘为高级顾问;高文明、刘文平、徐庆、徐官南、王亚东均聘为高级专家。乙方分别利用其各自的行业经验和资源等优势为甲方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分别通过各自专业领域的知识、丰富经验,对甲方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咨询建议。
(三)聘用期限及费用
聘用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公司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结合本次拟聘任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的工作职责,公司就相关税前费用标准明确如下:3名高级顾问(退休返聘人员)每人每年薪酬不超过30万元;5名高级专家(离任退居二线人员)每人每年薪酬不超过其离任前2024年度薪酬的60%。具体发放与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顾问和高级专家,均在公司所处的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且在公司治理、创新研发、市场开拓、人才及创新战略等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与丰富的管理经验,其专业能力、管理经验与行业资源是公司的宝贵财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这支队伍作用,本次以高级顾问或高级专家身份聘请其在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咨询建议,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助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有效传承与衔接,支持公司既定战略的稳步推进与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本次拟聘任相关人员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安排,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明确了服务范围、期限等,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与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与经营实际,特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该行动方案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提质”:全面提升经营质量,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提升经营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1、坚持战略导向,聚焦主业
公司确立了“以机电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交通装备平台”的战略定位,形成了以轨道交通产品为核心业务、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为成长业务、以科创孵化产品等为种子业务的业务组合架构。
公司将秉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的理念,加强内外部协同与资源配置,巩固并增强轨道交通主业“压舱石”地位,持续发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第二增长曲线”,加速智能健康业务等新兴业务的孵化与培育进程,强化三大产业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发展韧性与经营业绩稳定性。
2、完善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2025年,公司顺利完成监事会职能调整事项,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顺利承接原监事会职责,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
公司将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与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同时,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风控屏障。
3、深化ESG理念,践行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工作,已将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与运营管理,公司将继续积极把握“交通强国”与“双碳”目标机遇,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与激励
公司高度重视第一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着力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一方面,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政策、监管动态及典型案例,为规范治理提供支撑。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同时,公司还聘请独立董事为公司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司战略发展及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提供充分支持和必要条件,保障其独立、有效地发挥作用,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将持续加强“关键少数”的沟通、培训与监督,确保其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提升履职效能。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核心骨干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现核心骨干与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强化长期价值导向,充分激发“关键少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保障公司行稳致远。
二、 聚焦“增效”:增强创新与运营效能,培育发展动能
公司致力于通过创新驱动与运营优化,为高质量发展培育动能。
1、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围绕机电核心技术,聚焦重大新产品与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与产业化应用,并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为把握新一轮科技与产业变革机遇,构筑公司面向未来的持久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5年10月发布了《全面加强集团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以“技术驱动未来,创新引领发展”为核心的指导思想,部署了以下重点任务:一是集中资源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赋能现有产业,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二是加大重大前瞻性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投入,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发并孵化新的增长点;三是持续深入打造集团与产业单位两级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体系设计和权责分工、统一技术规划与标准制定、强化资源共享与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发展与交流等,将集团技术中心建设成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孕育孵化重大创新产品的战略高地。
公司将全面落实指导意见精神,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并将继续保持研发费用高投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切实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后劲。
2、优化运营体系,提升系统效能
公司将持续推进卓越经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卓越数字化运营体系、集成产品开发(IPD)技术研发体系、全价值链成本管控体系,并加快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持续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创新活力,促进生产效能提升与产业链协同优化。
三、 聚焦“重回报”:完善投资者回报与价值沟通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回报机制与双向沟通渠道。
1、积极回报股东,保持现金分红稳步增长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股东的分红回报。近年来,公司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了50%,分红水平持续高于A股市场整体均值。
公司将继续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保持积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努力保持分红金额的稳步增长,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及现金流情况,拟以2024年年度每股分红0.25元为基数,2025-2027年各年度每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比例不低于10%。另外,综合考量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进一步增加分红频率、优化分红节奏,不断完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红利。
2、强化信息披露与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与有效性,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重大事项和技术创新等进展情况,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多元化沟通渠道:一是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由管理层深入解读公司战略与经营情况,回应投资者关切;二是构建多维度投资者沟通与价值展示体系,依托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及股东会等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常态化互动交流;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公司官网等平台,常态化发布公司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展、员工风貌等内容,全方位展现公司发展风貌;同时,构建双向沟通机制,在向市场有效传递公司价值的同时,也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促进公司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回应投资者诉求。
在落实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主动探索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着力提升信息披露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为投资者价值判断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同时,依托多元化沟通渠道与投资者常态化沟通,深入解读公司战略与经营,及时回应其诉求,帮助投资者全面理解公司业务、价值与发展前景。
3、加强市值管理,增强市场信心
近年,公司通过持续稳定增长的经营业绩、稳定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及开展股份回购等多措并举,加强公司市值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将始终以提升经营质量为根本,聚焦主业,坚持稳健经营,持续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深入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各项举措。同时,坚持规范运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致力于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作出的规划,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7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陈磊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制定并实施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进一步发挥公司离任退居二线及退休高级管理人员作用的实施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高级顾问、高级专家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金元贵先生、朱卫东先生、张金雄先生均为公司高级顾问;同意聘请高文明先生、刘文平先生、徐庆先生、徐官南先生、王亚东先生均为公司高级专家。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签订〈专家、顾问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