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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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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8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汽车”)开展增资扩股,预计募资规模约61.22亿元(最终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包括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产交所”)公开挂牌增资和非公开协议增资两部分,其中,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通过无形资产加自有资金合计增资31.22亿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9)。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进展情况

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共2家投资者向重庆产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了交易保证金,分别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和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投资”)。挂牌结束后,经重庆产交所及深蓝汽车确认,交易对手方具备本次交易的受让资格。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渝富集团

1.企业名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4.法定代表人:谢文辉

5.注册资本:1,68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AQ39J

7.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9.其他说明:经查询,渝富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银投资

1.企业名称: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9层

4.法定代表人:雷财华

5.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J346F1P

7.主营业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其他说明:经查询,招银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扩股企业: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方:长安汽车、渝富集团、招银投资共3家投资方。除上述外的深蓝汽车其他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

(三)增资金额及方式

深蓝汽车本次增资扩股金额合计61.2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4.8787万元,由人民币32,810.8278万元增至人民币46,615.7065万元。其中:

1.长安汽车增资31.22亿元,包括20.79亿元自有资金以及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长安汽车持有的深蓝S05车型、G318车型的相关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评估价值为10.43亿元。

2.渝富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招银投资以现金方式增资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安汽车持股比例保持50.9959%不变,渝富集团持股比例为12.0934%,招银投资持股比例为2.4187%。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具体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单位:万元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支付期限

1.现金部分:《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生效后,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和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以孰晚者为准)一次性全额支付;

2.无形资产部分:交割之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交付相关专有技术的技术交接清单并移交技术资料。

(五)协议生效时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获得目标公司内部决策机构批准,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所需获得的审批机构的审批(如需)后生效。

(六)交易定价依据:根据有权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评估备案的结果,本次增资中深蓝汽车截止2025年3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45.50亿元,为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七)交割条件

1.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已批准本次增资及交易文件的签订和履行,同时国有资产评估备案通过;

2.投资方就本次增资已通过产权交易所进场交易摘牌(为免疑义,此项交割条件仅适用于通过进场交易增资的投资方);

3.本协议签署并生效;

4.目标公司的声明和保证在作出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误导性的,并且截止至交割日均应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误导性的,具有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

5.不存在也没有任何潜在的由任何政府部门提起的或向任何政府部门提起的、针对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试图限制本协议拟议交易或对本协议拟议之交易的条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求;

6.在交割日前不存在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并且没有证据表明会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该等事件;

7.目标公司已经向本轮投资方交付了由其签署的确认函,确认本条的交割条件(第2项除外)已得到满足。

(八)违约条款:针对目标公司和原股东(即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前的全体股东)、投资方违反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陈述、保证、承诺或约定的情形,违约方应就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损害、合理费用与开支、判决和罚金等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过渡期损益: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目标公司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交割日后的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与承担。

五、备查文件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