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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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8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352.94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29,415.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7,452,143.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277,271.83元。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收到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6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次注销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冷链仓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客户服务中心与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重庆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8)。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470,789.85元为重庆南侨提供无息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冷链仓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客户服务中心与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