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64,982,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801,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3人,代表股份1,18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9,780,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具体提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收购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6,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49%;反对5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2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6,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49%;反对5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2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564%;反对5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87%;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564%;反对5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87%;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娟、张翼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