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承诺
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81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承诺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数聚”)57.159%股权。天易数聚原股东青岛福铭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泰新征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天易数聚主要核心人员(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对天易数聚应收账款回款进行了承诺:天易数聚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于2025年9月30日前收回90.00%以上。针对该应收账款回款承诺完成情况,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鉴证。
近日,公司收到该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751号),天易数聚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于2025年9月30日前实际收回比例为77.70%,未达承诺要求,对应未收回余额7,943.73万元,触发相关协议中应收账款差额收购义务的有关条款。现将该应收账款回款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天易数聚的收购情况
公司于2021年通过受让股权(现金18,435万元)和增资(现金5,000万元)方式(前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合称为“本次交易”),合计以现金23,435万元取得天易数聚57.159%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补充协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7日、2022年1月4日、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天易数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关于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关于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承诺方承诺:
(一)天易数聚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以下合称“利润保障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00万元、3,500万元、4,400万元(以下称为“净利润实现数”);
(二)在利润保障期内,如天易数聚2021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小于净利润承诺数的90%,或2021年度、2022年度的累积净利润实现数小于累积净利润承诺数的90%,或三年利润保障期累积净利润实现数小于累积净利润承诺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利润保障期内天易数聚各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不低于1.40、1.45、1.45,2023年末应收账款(未到期的质保金除外)余额回款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方案并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等相关公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次出具的鉴证报告,天易数聚完成了2021年、2023年净利润承诺,2022年净利润实现数因202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未达标进行调减,触发该年度净利润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已向公司履行完成该义务。
三、天易数聚应收账款回款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上述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天易数聚2023年末应收账款(未到期的质保金除外)余额为2025年9月30日前收回90.00%以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751号),天易数聚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未到期的质保金除外)余额,根据承诺需于2025年9月30日前实现不低于90%的收回比例;截至该日,该部分应收账款实际收回比例为77.70%,未达承诺要求,对应未收回余额7,943.73万元,触发上述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应收账款差额收购义务有关条款。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盈利补偿协议及其有关补充协议测算,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易数聚预计将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应收账款收购款项为7,943.73万元。天易数聚下游客户多为大型能源集团等央国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良好,经营管理情况正常,未受到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方应收账款回款承诺完成事项影响。后续,秉承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利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及承诺函等约定履行,积极督促相关方履行补偿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上述应收账款回款承诺履行情况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82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汪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3、议案4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3、议案4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2、议案3、议案4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崔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83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30日,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成员,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汪敏先生、张利国先生、王懿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纪鹏先生、钱鹤先生、杨玉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严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选举汪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汪敏先生、董事王懿先生、职工董事严妍女士,其中董事长汪敏先生为主任委员;
2.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董事长汪敏先生、独立董事钱鹤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刘纪鹏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 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钱鹤先生、董事长汪敏先生、独立董事杨玉超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钱鹤先生为主任委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杨玉超先生、董事长汪敏先生、独立董事钱鹤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杨玉超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纪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严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金府先生、马文婧女士、王瑛先生、杨春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金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马文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马文婧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严妍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志先生已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69-86115656
传真:0769-223399042
邮箱: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旋大厦9B座33层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1.副总经理简历
王金府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开普数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电智算云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高级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业务董事。
王金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金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文婧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在读。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文趣星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开普云智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莞商会副秘书长。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在吉林澳奇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任职;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马文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文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动画学专业。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任搜狐云计算商业化负责人;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任乐视生态营销共享营销负责人;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任京东科技政务云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拓展负责人。
王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春宇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7月至2020年3月,历任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发总监、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海鑫(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2025年4月,任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任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算法总监。
杨春宇先生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获评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大连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奖项。
杨春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春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志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交所主板董秘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等。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2月至2024年7月,任职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经理。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84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2,915.3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2,915.3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8.33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9.2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45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27.8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0.3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
2. “尚需支付的费用”主要为待支付合同尾款、人员工资等,以实际核算金额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100.00万元,该部分资金将在到期后及时转入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915.3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五、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
本次注销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