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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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1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C座2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越伦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92名,代表股份

135,271,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798%。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31,689,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81%。

2、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90人,代表股份3,581,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1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4,611,8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5123%;580,5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4292%;79,1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922,253股同意,580,580股反对,79,15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82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4,453,3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3951%;657,5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4861%;160,6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1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763,753股同意,657,580股反对,160,65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57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如下有关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各候选人所获得的有效投票情况如下:

3.01《关于选举李越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327,6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7.82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638,03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7.812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3.02《关于选举李卫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1,781,2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7.41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91,6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2.55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4.《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如下有关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各候选人所获得的有效投票情况如下:

4.01《关于选举胡瑞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329,55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7.825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639,9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7.866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4.02《关于选举张国昀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1,773,45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7.41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3,8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2.341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六和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2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李越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李越伦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张国昀、胡瑞敏、李卫义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张国昀为召集人。

2、战略与ESG委员会:李越伦、胡瑞敏、张国昀、任锋、李卫义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李越伦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瑞敏、张国昀、李卫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瑞敏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胡瑞敏、李越伦、张国昀为提名委员会成员,胡瑞敏为召集人。

各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以上各委员会成员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越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任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晓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任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任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聘任李冠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冠雄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923377

传真:0571-88923377

电子邮箱:zqb@sunwave.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C座21楼证券事务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樊海剑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附件:

李越伦先生 1962年2月生,1984年毕业于南京邮电学院电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至1993年在浙江省邮电科学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任工程师;1993年起担任浙江三维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起担任浙江三维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越伦持有本公司股票78,262,700股,其绝对控股的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53,426,880股。李越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卫义先生 1963年6月生,南京邮电学院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浙江邮电职工大学讲师、深圳市赛博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雄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营销中心总经理。历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管理者代表、有源产品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

李卫义持有本公司股票98,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锋先生 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建造师,历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三叶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兼任第一届绍兴市上虞区政协委员。现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杭州高新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促进会理事长。曾获第十八届、十九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25年新财富杂志最佳董秘、第十四届和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杰出董秘、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阳光董秘奖、第十九届和第二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最具创新力董秘、2021年度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秘、新浪财经第八届金麒麟金牌董秘、2024年上市公司水晶球奖最佳董秘等荣誉称号。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瑞敏先生 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执行院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院长、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多媒体网络通信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首任执行院长,计算机学院院长。2007年12月至 2013年12月担任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海康威视第一任研究院院长。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教授,海康威视独立董事。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国昀先生 1975年10月出生,博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 ACCA 证书、香港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审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历任圣达集团副总裁,传化控股集团副总裁、思美传媒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现任恒业智能驱动(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宇股份独立董事。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晓闯先生 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本科学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在读。曾就职于中兴通讯欧洲子公司、凯美龙精密铜板带(河南)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济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等公司,并担任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冠雄先生 1987年6月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2013年5月起任职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樊海剑先生 1985年12月出生,2007年6月毕业于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移动通信专业。2010年6月起就职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程项目经理、财经经理、审计主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部经理。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3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任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附后),任锋先生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四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任锋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任锋先生 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建造师,历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三叶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兼任第一届绍兴市上虞区政协委员。现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杭州高新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促进会理事长。曾获第十八届、十九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25年新财富杂志最佳董秘、第十四届和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杰出董秘、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阳光董秘奖、第十九届和第二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最具创新力董秘、2021年度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秘、新浪财经第八届金麒麟金牌董秘、2024年上市公司水晶球奖最佳董秘等荣誉称号。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