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8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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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12月22日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7,381,90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92,874.29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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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无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自行发放对象
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以上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62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62元人民币。如“沪股通”投资者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可以按照规定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沪股通”投资者的股息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即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18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投资者如有相关事项请咨询:
联系部门: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4259953 021-54259971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莘路3999号F栋9楼
邮政编码:201103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5-047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建光伏项目顺利并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5年底,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于2025年度投建的4.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全部并网发电,共涉及上海地铁4号线蒲汇塘,5号线莘庄,11号线赛车场,13号线北翟路,17号线朱家角等5个基地,上述项目预计未来年均发电量约520万kWh,减排二氧化碳约0.22万吨,节约标煤约0.15万吨。
新能源公司2025全年实际发电量预计超7000万kWh,减排二氧化碳预计超2.90万吨,节约标煤预计超1.93万吨。随着2025年度新建光伏项目的顺利并网,新能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光伏电站规模将累计达约67.3兆瓦,未来年均发电量约占上海地铁轨道交通路网用电总量的2.5%。下一步,新能源公司将继续拓展光伏应用场景,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让绿色成为上海地铁的鲜明底色。
由于新能源公司预计的发电量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