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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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9日

至2026年3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6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3月17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ir@sbt-sh.com)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邮箱:ir@sbt-sh.com

联系电话:021-34668757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项目名称: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

● 投资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8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不足部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2.56元/股,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60.89元/股,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经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骄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开发”)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建设“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

截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26,947.51万元(含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注:“前次已使用金额”包括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26,100万元、回购股份使用总金额13,401.42万元以及“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使用金额25,000万元。

注:“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8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情况

鉴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骄成开发是“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为保证该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6,947.51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骄成氢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氢能”)增资,其中2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骄成氢能获得该笔增资款后向二级全资子公司骄成开发增资以实施上述在建项目,其中2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骄成开发的注册资本将由26,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上述增资及工商变更等后续工作。公司及骄成开发将根据上述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骄成开发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在建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投资的在建项目为“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该在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未发生较大变化,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截至2026年2月23日,项目建设已投入资金20,184.63万元。目前,该在建项目正处于全面建设阶段,资金需求迫切,为进一步满足该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结合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拟增加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对骄成开发增资以实施该在建项目,该在建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不变。

(三)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的增资款将存放于全资子公司骄成开发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仅用于“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保证超募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项目整体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和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增资及工商变更等后续工作。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