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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刘丹群女士持有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司”)股份24,610,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4%,其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刘丹群女士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15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预披露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丹群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刘丹群女士IPO前取得8,968,800股,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15,641,58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减持具体期间以最终公告披露日期为准。

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刘丹群女士承诺:

“自华达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华达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华达科技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自华达科技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华达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禁售期满后,本人在华达科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科技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丹群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方式、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及相关减持主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