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及增资
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及增资
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约13,257万元,通过协议转让、定增等方式,计划取得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股份”“目标公司”)55%以上股权。详见《关于购买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25-089)。
二、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股份转让事项。2026年3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股份转让出具了《关于深蓝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6〕370号)。2026年3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洪旭璇等20名股东已将持有的深蓝股份20,313,514股过户到公司名下,公司现持有深蓝股份20,313,514股,占深蓝股份现有总股本的43.22%。
三、后续安排
根据《收购报告书》《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登记过户后,深蓝股份还需进行法人治理结构调整及后续定增等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蓝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等19家控股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605,443万元,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
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3月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融资期限为2026年3月9日至2027年3月8日。
2026年3月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融资期限为2026年3月9日至2027年3月8日。
2026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6,600万元,授信融资期限为2026年3月9日至2027年3月8日。
2026年3月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融资期限为2026年3月9日至2027年3月8日。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2026年3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授信融资期限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
2026年3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
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期限为2026年3月12日至2027年3月12日。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13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186,6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17,1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7,8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446,97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63.20%、24.34%。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6日

